来源:添加时间:2023-01-01浏览次数:1100
科技创新券申领及兑付工作交由省科学器材供应中心(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单位)组织开展。
科技创新券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兑付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兑付次数。
当年已经使用但因财政预算年度总额度或兑付时间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兑付的科技创新券,滚动到下一年度进行兑付。
科技创新券在申请周期内(自然年度)未使用将自动作废。
下一条: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对象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