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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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采样流量:(60~120)L/min,优于±2.5%
大气采样流量:(0.1~1.0)L/min,优于±5.0%
定时开机: 24小时制
采样时间:99小时内任意设置,优于±0.2%
间隔时间:99小时内任意设置,优于±0.2%
采样次数:1~99
计前温度:(-30~99)℃,优于±2.5%
大气压测量范围:(70~130)kPa,优于±4.0%
zui大采样体积:999999L
主机外型尺寸:(257×167×200)mm
工作电源:AC220V±10%,50Hz或外接DC12V(单独气体采样)
仪器噪音:≤59dB(A)
整机重量:约7.5kg
功 耗:< 50W -
仪器应用溶液吸收法采集环境大气、室内空气中的各种有害气体;采用滤膜称重法捕集环境大气中的总悬浮微粒(TSP)和可吸入微粒(P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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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环保、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用于气态物质和气溶胶的常规及应急监测。 可中流量采集空气中的TSP、PM10,小流量采集空气中的SO2、NOX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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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外人员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时要写明使用实验室的目的、需要的空间和仪器、需要使用的时间、大概使用的试剂和试剂量、经费的出处等。
2、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尽快安排,并通知申请人,同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申请人必须按申请表确定的使用时间、使用地点和使用的仪器设备使用实验室,严禁超限使用实验室。
3、若申请人需要使用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合格之后才能进入实验室,并使用获得资格的相应分析仪器,并严格遵守相关实验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时,必须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本。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使用仪器设备。
4、进入实验室的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时需签订技术保密合同,使用者携带进入实验室的非实验室物品,由使用者自行妥善保管,并保证不得危害实验室的安全,科研实验室不负责非实验室物品的保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5、由于使用人失职、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和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按实验室相关处理规定执行。
使用本实验室产生的科研成果,本实验室也同时享有成果所有权,发表文章、科研成果申报等必须署本实验室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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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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